中新網北京4月18日電 (記者 於立霄)北京市律師協會18日就李某某等5人強姦案中的7名律師,因涉嫌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行為作出最終處理。
  經審查,北京市律師協會分別對此案的7名律師做出最終處理決定:周翠麗因泄露當事人隱私、不當披露案件信息;雷海軍因貶損同行、有悖律師職業道德;李在珂為爭攬業務,向委托人作虛假承諾;上述三名律師均受到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。另外3名律師分別受到訓誡、通報批評的行業紀律處分,1名律師收到規範執業建議書。
  李某某等5人強姦案中,有4名是未成年人,屬於不公開審理案件範疇。但此案在審判過程中,王某的辯護人律師周翠麗在其微博、博客上發佈當事人的通訊內容、會見筆錄、偵查卷中警方拍攝的現場圖片、律師現場勘驗報告,用文字形式披露有關辯護人的辯護內容、鑒定結論等。
  2013年7月26日,北京市律師協會接到李某某等人強姦案當事人對相關律師的投訴後,立即啟動了受理審查程序,並對該案相關代理及辯護律師,涉嫌泄露當事人隱私、不當披露案件信息、不當發表貶損同行言論等違規行為,展開全面調查。
  律協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認為,不公開審理案件的原則,應不得向出庭人員以外的人員公開庭審情況。但有些律師,將庭審情況以微博、博客和向媒體披露的方式公之於眾,屬於不當披露案情的行為,並給予公開譴責處分。隨後周翠麗律師不滿處理結果,提出複查申請。
  在複查期內,經審查,複查委員會認為,周翠麗律師提出的複查理由不能成立,維持紀律委員會的原處分決定。(完)  (原標題:李某某案強姦案7名律師泄露未成年人隱私受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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